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按计划和志愿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湖天中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其它一般普通高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
当年在籍且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录取依据
1.市教育局下达的当年度招生计划。
2.学生志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四个维度达C等以上(含C等),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七科的等级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成绩总分(五科满分总和为560分)。
对于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初三,未参加2015年我市毕业考试生物、地理两科测试的学生,须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成绩证明,作为该生参加了地理、生物毕业考试的依据,然后按照该生参加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考试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七科的平均分来认定其地理、生物成绩。
5.优惠加分。符合下列条款的可享受优惠加分,优惠加分计入学生普通高中升学成绩:
(1)我市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驻怀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烈士的直系子女加10分,因公负伤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直系子女加10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2)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只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3)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含省全运会)前6名的加10分,获市级(含市全运会)前3名的加5分、获4—6名的加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5)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优惠加分可计以上五个单项之和,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加分由学生本人在志愿表上如实填写清楚,并交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直属学校交鹤城区教育局复核)并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所加分数,并减该生原始总分15分再参与录取,同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四)志愿填报
1.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共设4类志愿:市直属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只限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填报怀化三中、怀铁一中和湖天中学3所市直高中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湖天中学、黔阳一中)志愿、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详见《怀化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志愿表》分表1、表2,鹤城区使用表1,其它县市区使用表2)。每类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高中学校。《志愿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样表印制。
2.学生须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学生志愿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同意认可。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涉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学生填报的志愿一旦经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登录审核完毕无误并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得更改。
3.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有意愿填报提前批怀化三中、怀铁一中、湖天中学志愿的,应在规定时间(起止日期为:5月15日至6月14日)内到“怀化市教育信息网”填报志愿(注:网址为http//www.hhedu.net,进入网站后在“通知公告”栏中点击“外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填报市直高中志愿”),每位学生限报其中一所学校。学生在此期限内可随时查询自己志愿的真实性。若需对网上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学生或家长应在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结束之日后5天内带户口本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修改,逾期不予修改。
4.在怀化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中方户籍毕业生在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可填报中方一中,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可填报中方二中。除本种情况和提前批外,学生不得填报非本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学校。
5.学生志愿由所在学校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数据及学生志愿表上交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汇总、存档。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应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学生志愿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工作,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采取学业考试成绩“等级+总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依据的科目中,以实行等级制的科目的等级为入围条件,再按照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要求(特长生除外)具体如下:
1.实行等级制的七科(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的等级入围要求为: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至少3个A等,音乐、美术二科中至少1个B等,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②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4个B等以上(含B等),其余为C等以上(含C等);③一般普通高中7个C等以上(含C等)。
2.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00 分,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50 分,一般普通高中300分。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以下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怀化三中、怀铁一中和湖天中学3所市直高中招收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且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
怀化三中、怀铁一中、湖天中学面向鹤城区以外的县市区的招生,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即使实际到校人数未达5‰,也不得补录)。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湖天中学、黔阳一中)、没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县区的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怀铁一中、怀化三中和湖天中学在本批次只能招收鹤城区的初中毕业生。
第二批次: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县市区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民办)录取。
(六)均衡生招生录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直3所普通高中学校(怀化三中、怀铁一中、湖天中学)每校拿出部分招生计划作为均衡生计划,分配到市直初中学校。其录取办法为: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和学生志愿,从该初中学校未达到所报考高中学校录取线的学生中(但实行等级制科目的等级须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要求,成绩总分不得低于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招生名额如下表:
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 |
怀化三中 |
怀铁一中 |
湖天中学 |
合 计 |
怀化市武陵中学 |
25 |
25 |
30 |
80 |
怀化市实验学校 |
20 |
10 |
10 |
40 |
怀铁二中 |
25 |
25 |
20 |
70 |
怀化三中初中部 |
25 |
10 |
15 |
50 |
合 计 |
95 |
70 |
75 |
240 |
各县市区必须实施一定比例的均衡生招生计划,并于8月底前将录取名册(学生姓名、学号、毕业学校、成绩总分)上报基教科备案。
(七)特长生招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5%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特长生录取办法为:实行等级制的科目均达C等以上(含C等),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在达到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350分、市级示范性高中330分、一般普通高中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怀铁一中、怀化三中和湖天中学3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认定,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测试认定。各县市区须于5月底前将本地已认定的特长生相关信息(学生姓名、学号、毕业学校、专业)分招生学校造册上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八)外地学生录取
未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毕业生申请升入我市普通高中的,须持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到意向普通高中学校联系,由学校自行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测试,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录,并报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站)审批备案。
(九)招生录取纪律
各普通高中学校只能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严格按批次和学生志愿进行录取,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贬低其它学校等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除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不得跨县市区、跨批次录取新生,不得擅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计划录取或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与民办高中联合办学等名义招生或变相招生。未招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可进行补录,但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从填报了本校志愿的未上线的学生中按成绩高低予以补录,不得擅自、违规补录学生。市直高中学校不得补录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